複試工作是(shì)研究生招生考試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組成部分,是(shì)保證選拔質量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環節。爲(wéi / wèi)做好我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,根據教育部、廣東省教育考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文件、會議精神、廣州中醫藥大(dà)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方案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制定本方案。
一(yī / yì /yí)、指導思想與原則
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(shì)國(guó)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(rén)才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途徑,複試、調劑、錄取是(shì)研究生招生考試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組成部分。我司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(de)二十大(dà)精神,全面落實黨的(de)教育方針,堅持綜合評價、擇優錄取,嚴格規範執行招生政策,切實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各項工作,确保公平公正。
(一(yī / yì /yí))全面貫徹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廣東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,遵循高層次專業人(rén)才選拔規律,堅持科學選拔。
(二)全面考查,突出(chū)重點。在(zài)對考生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(de)基礎上(shàng),重點考核專業能力和(hé / huò)創新意識;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、一(yī / yì /yí)貫表現、科研能力、綜合素質和(hé / huò)思想品德等情況的(de)全面考查。
(三)堅持公平、公開、公正原則。嚴肅招生紀律,嚴格執行工作程序,實施陽光招生;做到(dào)政策透明、程序公開、結果公正、監督機制健全。
二、組織管理
分别成立以(yǐ)分管科研副總經理爲(wéi / wèi)組長的(de)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(hé / huò)複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小組,紀委書記爲(wéi / wèi)組長的(de)監督小組、分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(de)總監爲(wéi / wèi)組長的(de)專家小組,全面主持開展公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。
三、複試方式與工作程序
(一(yī / yì /yí))複試方式
根據教育部文件要(yào / yāo)求和(hé / huò)廣東省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,結合我司工作實際,綜合研判确定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采用現場複試方式進行,複試地(dì / de)點爲(wéi / wèi):廣東一(yī / yì /yí)方制藥有限公司(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和(hé / huò)順金逢路69号)科技大(dà)樓6樓會議室。
(二)複試名單确定
根據教育部和(hé / huò)學校相關文件要(yào / yāo)求,結合我司生源和(hé / huò)招生計劃等情況,拟定我司招生專業的(de)考生進入複試初試成績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如下表,生源充足的(de)按不(bù)低于(yú)招生計劃150%的(de)比例從上(shàng)線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(dào)低的(de)順序确定複試名單。合格生源不(bù)足150%的(de),按照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複試。
已錄取推免生無需參加本次複試。
(三)複試資格審查
所有參加複試的(de)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,資格審查材料不(bù)齊全或審查不(bù)合格的(de)考生不(bù)予複試。報到(dào)時(shí)間:3月30日9:00-11:00,現場報到(dào)地(dì / de)點:廣東一(yī / yì /yí)方制藥有限公司(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和(hé / huò)順金逢路69号)科技大(dà)樓6樓。
考生需提供材料見下表:
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部分材料,考生須提前聯系我司負責老師,提交書面申請與說(shuō)明情況,審核通過後方能參加複試。
1. 在(zài)境外獲得學曆或學位證書的(de)考生需提供學曆或學位證書以(yǐ)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(chū)具的(de)《國(guó)外學曆學位認證書》。
2.加分考生:參加“大(dà)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三支一(yī / yì /yí)扶計劃”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及“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”等項目考生的(de)加分材料提交負責老師,我司委派專人(rén)對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(de)身份進行初審,最後報學校研招辦統一(yī / yì /yí)審核。
3.對在(zài)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爲(wéi / wèi)的(de)考生,一(yī / yì /yí)經查實,即按照《國(guó)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(wéi / wèi)處理暫行辦法》等規定嚴肅處理,取消錄取資格,記入《考生考試誠信檔案》。入學後3個(gè)月内,我司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,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。複查不(bù)合格的(de),取消學籍;情節嚴重的(de),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。
(四)複試内容
1.複試爲(wéi / wèi)綜合考核,主要(yào / yāo)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(hé / huò)道(dào)德品質,專業知識與專業素養,科研能力,綜合素質和(hé / huò)創新潛質,外語能力水平等。複試總成績即綜合考核成績,爲(wéi / wèi)以(yǐ)下五部分考核成績之(zhī)和(hé / huò),滿分爲(wéi / wèi)100分。
(1)思想政治素質和(hé / huò)道(dào)德品質考核(滿分20分)
複試專家小組注重對考生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現、道(dào)德品質、科學精神、誠實守信、遵紀守法等方面的(de)考核;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,以(yǐ)德爲(wéi / wèi)先,思想品德考核不(bù)合格者不(bù)予錄取。
(2)專業知識與專業素養考核(滿分20分)
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的(de)了(le/liǎo)解與掌握、思維與反應能力、分析和(hé / huò)解決問題的(de)能力,對本學科的(de)發展動态、前沿的(de)了(le/liǎo)解,專業領域發展潛力等。中醫藥相關學科還應重點考察學生中醫藥傳統文化、中醫思維、中醫臨床技能等中醫藥專業素養。
(3)科研能力考核(滿分20分)
專業實際操作能力(動手操作能力測試等),或實驗操作技能,或解決實際問題的(de)能力和(hé / huò)科研潛質等。
(4)綜合素質和(hé / huò)創新潛質考核(滿分20分)
複試專家小組可考察考生本學科(專業)以(yǐ)外的(de)學習科研與社會實踐(學生工作、社團活動、志願服務等)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,事業心和(hé / huò)責任感、紀律性和(hé / huò)協作性(遵紀守法、團隊合作等),人(rén)文素養、行爲(wéi / wèi)舉止、心理健康、表達和(hé / huò)禮儀等綜合素質;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、創新精神和(hé / huò)創新潛質。突出(chū)對考生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的(de)考核,促進拔尖創新人(rén)才脫穎而(ér)出(chū)。
(5)外語能力水平考核(滿分20分)
包括外語聽力、口語測試、文獻閱讀等,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能力。
綜合考核由公司組織,複試專家小組實施,複試面試若考生作答結束,請提醒考生如無補充,面試結束。所有複試專家小組須在(zài)指定的(de)場所對考生進行複試,嚴守紀律,複試專家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。複試過程要(yào / yāo)有現場記錄。複試全程要(yào / yāo)錄音錄像。
(五)複試工作安排
複試時(shí)間:2023年3月30日(星期四)14:00-17:00
複試地(dì / de)點:廣東一(yī / yì /yí)方制藥有限公司(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和(hé / huò)順金逢路69号)科技大(dà)樓6樓會議室。
四、錄取原則與程序
(一(yī / yì /yí))錄取原則
錄取工作将嚴格執行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擇優錄取、甯缺毋濫”的(de)原則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拟錄取考生必須參加複試且成績合格。複試總成績低于(yú)60分,視爲(wéi / wèi)複試不(bù)合格。
有以(yǐ)下情形之(zhī)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考生不(bù)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:
1.複試總成績不(bù)合格者;
2.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(bù)合格者;
3.未經拟錄取名單公示;
4.錄取爲(wéi / wèi)定向就(jiù)業考生未按時(shí)提交定向就(jiù)業協議;
5.人(rén)事檔案審查不(bù)合格者;
6.未按時(shí)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(de)材料;
7.體檢不(bù)合格者;
8.提供虛假信息者。
(二)錄取程序
1.綜合成績計算方法
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,複試總成績(綜合考核成績)滿分100分。所有考生的(de)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,按加權計算方式,初試總成績占50%,複試總成績占50%。即綜合成績=初試總成績/5×50%+網絡遠程綜合考核成績×50%,綜合成績爲(wéi / wèi)考生的(de)最終錄取總成績。
2.确定拟錄取名單
公司招生領導小組按實際下達的(de)招生分專業計劃拟定待錄取名單及遞補名單,對拟錄取名單的(de)公示時(shí)間爲(wéi / wèi)不(bù)少于(yú)10個(gè)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的(de)考生确定爲(wéi / wèi)拟錄取考生上(shàng)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。拟錄取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。
3.簽訂定向培養合同
拟錄取爲(wéi / wèi)定向就(jiù)業的(de)考生在(zài)拟錄取公示名單公布後應及時(shí)與定向培養單位(人(rén)事部門)簽訂培養合同(一(yī / yì /yí)式三份),在(zài)6月30日前郵寄或送到(dào)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,逾期取消拟錄取資格。
4.體檢
拟錄取考生應自行前往所在(zài)地(dì / de)三甲醫院體檢,檢查血壓、身高、體重、辨色力、視力、内外科、血常規、腹血糖、肝功、胸片等。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體檢報告單的(de)電子(zǐ)版或掃描PDF版至369372781@qq.com。未提交體檢報告者不(bù)予錄取。
體檢标準依據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(教學〔2003〕3号)、教育部辦公廳、衛生部辦公廳《關于(yú)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(de)通知》(教育廳〔2010〕2号)文件要(yào / yāo)求。體檢不(bù)合格取消錄取資格。
5.确定錄取名單
拟錄取人(rén)員經公示無異議并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(hé / huò)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後,正式确定爲(wéi / wèi)我司2023年碩士研究生并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。
6.調檔
被錄取爲(wéi / wèi)“非定向就(jiù)業”培養形式的(de)考生我校在(zài)公示拟錄取名單的(de)同時(shí)向考生發放調檔函和(hé / huò)政審表,考生本人(rén)人(rén)事檔案和(hé / huò)政審表應在(zài)規定時(shí)間前郵寄或送到(dào)研究生院思政辦。考生不(bù)能按期調取人(rén)事檔案或簽定《定向就(jiù)業研究生合同》而(ér)影響錄取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所有被錄取的(de)研究生,報到(dào)注冊後三個(gè)月内,學校将會對考生的(de)人(rén)事檔案和(hé / huò)政審表等方面進行審查,審查不(bù)合格的(de)考生,取消其錄取資格。
五、其他(tā)
關于(yú)監督與申訴:公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進行監督和(hé / huò)指導,并對複試過程的(de)公平、公正和(hé / huò)複試結果全面負責;委派專人(rén),并設立專線(電話與郵箱)負責受理考生成績複核、質疑、申訴等事宜,并按要(yào / yāo)求妥善處理。
申訴及受理程序:1.考生提出(chū)書面申訴→招生院所→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處理→學科組形成書面報告→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确認學科組意見→書面回複考生。
2. 考生提出(chū)書面申訴→學校信訪部門受理→研招辦→院招生院所→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處理→學科組形成書面報告→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确認學科組意見→研招辦→學校信訪部門→書面回複考生。
複試監督申述電話:0757-85128602
研招辦咨詢申訴電話:020-39358482
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:020-39358717。
六、其他(tā)未盡事宜參照《廣州中醫藥大(dà)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方案》執行。
廣東一(yī / yì /yí)方制藥有限公司
2023年03月24日
附件:
附件1:廣州中醫藥大(dà)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複試承諾書.doc附件2:廣州中醫藥大(dà)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.doc附件3:廣東一(yī / yì /yí)方制藥有限公司研究生導師簡介.docx